扬中市出台《扬中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若干规定》,明确双拥工作的具体内容、责任要求,制定奖励办法。把军事设施保护列入全民国防教育、法制宣传教育计划。辖区内军事设施保护完好。2009年泰扬通道开工,为保护国防园、烈士陵园等军事设施,特地调整了泰扬通道的建设方案。高度重视人民防空工作,把人民防空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。适时调整人防指挥部成员。投入7500万元建设国动委大楼,建设地下指挥中心。防空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。认真组织每年9.18警报试鸣工作。市人防办2009年被评为“全省人防工程建设先进单位”;2010年被评为“全省民防队伍建设先进单位”;2011年被评为“全省人民防空先进集体”,我市被评为“全省人民防空先进市”。每年均圆满完成年度征兵任务,无责任退兵。2009年,我市被评为“全国征兵工作先进单位”。2013年,被评为“全省无责任退兵单位”。
扬中优抚安置工作一直以标准高、基础实、举措新名列镇江前茅。2008年,扬中率先在全省出台《扬中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》和《扬中市抚恤优待对象医疗保障办法》,高标准地制定了各类优抚政策。2009年,扬中率先实现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乡一体,抚恤补助标准每年自然增长,优待抚恤标准全部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标准。2012年起,义务兵优待金按照“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%”及时足额发放。2013年9月,将参战退役人员补助标准纳入自然增长机制。为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,两个保险的报销比例达到90%以上,全面实行“一站式”结算,是镇江市地区医疗保障水平最高的地区。每年安排优抚对象临时救助资金15万元,重点用于各类优抚对象生病困难救助。在镇江市率先完成了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改造工程,按照新建2万,改建1万的标准进行补助。2012年,市民政局被评为“全省优抚工作先进集体”。
在镇江市率先出台了《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制度》,建立了结对认亲、“四个必访”、 挂光荣牌、送年画、送喜报制度、座谈会制度、免费体检、外出参观、节日慰问等十多项精神抚慰制度。2009年以来,每年春节、八一对所有重点优抚对象普惠制慰问;市镇两级每年召开重点优抚对象座谈会;每年组织重点优抚对象外出参观疗养;每年组织所有重点优抚对象体检。重点优抚对象去世、生病住院,市镇民政部门均上门探望。重点优抚对象优先并且全部纳入殡葬普惠范围。从2008年起,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范围。2013年,60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由政府免费购买“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”。我市优抚对象精神抚慰的专题文章《十免费十优先十必须----江苏省扬中市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工作落到实处》在《中国双拥》发表。
务实抓好优抚事业单位建设。将优抚事业单位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,市烈士陵园管理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人员经费由市财政统一落实。扬中在镇江市率先完成“慰烈工程”,乡镇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建设标准镇江最高。今年投入200余万元,实施市烈士陵园环境改造工程。每年清明、“七一”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。在市所有公立医院设立优抚医院,开设“优抚对象门诊”、“优抚对象窗口”、“优抚病房”。落实优抚对象就诊“五免五减半”措施。三茅、新坝敬老院设立“光荣院”,市老年公寓、其他敬老院设立“光荣室”,制定《光荣院达标建设和管理规范》,集中供养的优抚对象基本生活费足额纳入市财政预算。
妥善安置军队干部职工。2009-2013年,我市共接收19名营职干部,全部安置到公务员岗位;接收9名团职干部,全部安排副主任科员以上职务。2011年起,我市实现退役士兵安置补助标准城乡一体,退役义务兵、士官、转业士官安置补助金标准镇江市最高。城乡退役士兵货币化安置率100%。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在每年春节前发放到位,是镇江市落实最快的地区。在省内首创了“政企合作”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新模式。2009-2013年,累计培训退役士兵628人,参训率每年均达到90%以上。退役士兵培训经费每年纳入财政预算,及时核拨,共拨付培训经费380.25万元。2012年,市民政局被评为“全省安置工作先进集体”。
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涉军信访工作,建立值班、零报告、首问负责、跟踪回访等工作制度。涉军的每一位来访、每一件信访、每一个投诉电话、每一个网络信息均及时调查回复,并建立档案,跟踪回访。民政、公安、人社、政法等部门建立联动和信息沟通机制,密切关注和及时处理潜在的矛盾问题。4年来,我市没有出现一例涉军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,是镇江市涉军群体最稳定的地区。
双拥活动坚持正常 社会化拥军蔚然成风
市镇两级双拥活动年度有计划,季度有安排,节日有走访,平时有活动。每逢春节、“八一”等重大节日,市委、市政府都组织慰问镇江军分区、驻扬部队,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。每年党政主要领导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;驻军部队领导到地方联系点和驻地群众家中走访慰问。每年在春节、八一期间召开军政座谈会、优抚对象座谈会。每年党政军主要领导清明节期间祭扫烈士墓。每年组织驻扬部队官兵参观扬中新农村建设。
以市双拥办为牵头单位,组织各类双拥活动,活动主题鲜明、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,彰显时代特色。近年来,市双拥办组织开展了“重走军营路、共叙拥军情”活动、“端午粽飘香 军民情谊长”活动、“书画进军营、军民鱼水情”活动、“优秀复退军人”和“拥军示范窗口”评选活动、纪念延安双拥运动70周年文艺作品征集活动、赴外地部队慰问活动、部队官兵走进新农村等一系列活动。每年“八一”,市里都举办双拥晚会,每年武警消防老兵退伍,均举行欢送会、座谈会,为退役士兵做安置政策解读专题讲座。
扬中社会拥军氛围浓厚,每年有众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共建拥军。市慈善总会出台了《现役义务兵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慈善援助办法》,2009-2013年救助驻扬官兵和扬中籍现役军人5人次2.8万元。通达商厦、扬中商城每年与部队官兵联谊联欢;志愿者总站每年到武警、消防部队包粽子、开联欢会,组织官兵看望孤寡老人。网友义工团定期到武警中队开集体生日会,组织官兵参与公益活动。大全集团每年走访慰问驻军,慰问物资均在5万元以上;江苏友谊手套有限公司每年无偿向驻扬部队官兵赠送手套。三茅街道港联社区、新扬社区、新胜社区、广宁社区、江洲路社区等城区社区每年与驻扬部队开展活动2次以上。全市每年各类社会拥军投入达到100万元。先后有40多家单位与人武、消防、武警签订共建协议书,经常开展共建活动。市教育局、市城投公司还与镇江船艇学院签订共建协议。2012年7月开展“赞成就 颂党恩”主题演讲暨军民联欢会。
扬中军地相互尊重、相互支持、互办实事。部队有困难,地方积极帮助解决;地方有难处,部队用于承担。军地每年互办实事10件以上。扬中市烈士陵园建在国防园内,人武部和民政局一直相互支持。国防园新建工程启动后,人武部主动配合民政局实施烈士陵园改扩建,使烈士陵园在原有基础上扩大了约4500平米。出台预防和处理军民纠纷的规定措施,2009年以来,没有发生一例军民纠纷。